舟山市金塘和建未来社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022-09-10 18:34:28

舟山市金塘和建未来社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金塘和建未来社区项目已由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定金发投资[202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舟山市金塘镇沥港区块南部,北至规划公园-陈家湾路(部分规划),西至滨海南路(规划道路)-邹家街(规划道路),南至洞口湾路(部分规划)-金塘文化中心南侧支路,东至王家街-沥大线。

2.2项目概况:

1)规划单元范围:北至外小岙路-江家廊街,南至老鹰山,西至滨海南路,东至余家廊路,面积84公顷;

2)实施单元范围:北至劳家廊路-陈家湾路,南至洞口湾路-沥港文化中心南侧支路,西至邹家街-滨海南路,东至王家街-沥大线,面积17.08公顷,合约256.2亩;

3)总建设范围:北至规划公园-陈家湾路(部分规划),西至滨海南路(规划道路)-邹家街(规划道路),南至洞口湾路(部分规划)-金塘文化中心南侧支路,东至王家街-沥大线总用地面积166898.16平方米,合约250.35亩。

4)投资估算:约184323.9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87495.78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实施方案编制及全过程工程咨询。

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规划单元概念方案设计;

2)实施单元总体设计与统筹汇编、文化专篇、场景系统设计、数字化设计、运营方案设计;

3)项目总建设范围内安置房、幼儿园、市政配套、公园绿地、文化广场及村委改造、水系河道范围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主体设计协调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类设计(含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等)、专项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幕墙及门窗设计、日照分析、钢结构设计、PC装配式设计、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设计、幼儿园室内精装修设计、公共区域室内精装修设计等)。设计范围含红线周边代征或规划绿地等范围内的景观、道路及驳岸等。

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综合性咨询,包含本项目的场景系统咨询、技术体系管理咨询、实施方案管理、运营管理与评估考核咨询。

2)前期专项咨询,包含本项目的征迁安置方案咨询、专项政策研究咨询、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咨询。

3)工程建设专项咨询,包含本项目的项目报审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住建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综合性咨询提出高于《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试行)》(浙发改办基综[2020]30号)及《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或其他要求的,按最新标准执行。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或其他部门有其他相关要求的,按招标人或其他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2、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事项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全面负责,若无资质完成的工作内容需委托其他单位的,须事先报招标人获得书面认可。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1400个日历天;

注: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至未来社区考核评估完成,其中实施方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规定报批时间内通过市级专班评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③二项或②③二项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资信类别:建筑专业资信或综合资信);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

4)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资料;

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项目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实施方案编制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承担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单位)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专业)资格。

④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6)诚信承诺(指联合体各方):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均应有投标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互相兼任。

8)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浙江省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9 9日~2022916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929900分,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3室(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逾期递交的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

 系 人:周先生   话:0580-2047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