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高新区块)排污专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高新区块)排污专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8-330602-04-01-80799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越城区人民路与银洲路交叉口起,沿越兴路东侧向北敷设至规划凤林东路,再沿规划凤林东路向西敷设至越东路终。
2.2 建设规模:新建敷设DN800-DN1000压力管8.6公里,新建污水泵站一座,位于临江路南侧,银洲路以东,设计规模5万吨/日,泵站征地面积11987.07平方米,泵站配电房、设备维修间及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12878.1平方米。总投资约17990万元,工程费用约14000万元,其中设备、管材及配件等造价约7500万元。
招标估算价:约208.58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监理:①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③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业主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④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报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回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⑤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⑥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按业主要求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⑧审定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⑨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审核建议书;⑩业主要求其它事项。
(2)全过程造价控制:①清单及标底审核;②配合业主审核、财政审查;③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④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⑤负责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⑥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审核建议书;⑦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⑧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⑩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参与建设项目前期财务审计、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并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管线迁移、绿化迁移、拆迁合同签订、交通安全设施迁改等前期业主要求的其他咨询事项;?工程结算(初审),不包括工程结算审计;?管线迁改、征地拆迁、绿化迁改等除总承包工程外其他工程的预算审核和合同审核等前期事项及工程结算审计;?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3)项目管理: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投资确定;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包含土地征用、规划许可、质安监手续、施工许可、档案归档、竣工备案、房产证办理等);③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管理、项目相关利益方协调、工程资料实施规范管理等);④设计管理服务协助设计管理(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涉及优化、方案比选等);⑤现场管理;⑥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⑦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档案归档、整体移交等。
2.4工程类别:工程全过程咨询。
2.5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财务决算审计结束。本项目施工分标段组织实施,缺陷责任期按最后竣工验收标段起算。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建安费5000万及以上的市政类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或标底编制(或审核)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项目规模、类型的,则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盖章)。
3.1.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不允许在其他未竣工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
②监理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监工程。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
拟派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05月至2022年0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社保均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注: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均需独立配备,不得兼任。
联合体投标的总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3.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3.3.3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合计不得超过两家。④3.1.1款中的资格业绩条件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可提供。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2022年 9 月 9 日 8:30 时至2022年 9 月 16 日 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只要求牵头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肆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年 9 月 26 日17:30时前缴纳(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9023718 ;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229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本工程不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9 月 29 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解放北路135号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五泄路90号京华科技文创园C幢2楼
联系人: 尉关强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13989500455 电 话: 18858344722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