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深高速公路云和赤石互通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方咨招202208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深高速公路云和赤石互通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获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浙发改项字〔2022〕163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5-330000-04-01-630169,项目业主及发包人为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浙江交通网(http:// jtyst.zj.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云和县赤石乡张源头村北侧,连接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长深高速公路云和赤石互通改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排水、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征地拆迁图、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有)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30天,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0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天,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3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10份);
(4)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10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20份);
(7)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20份);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0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设计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竣)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额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担任。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s://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22年9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2)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①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银行帐号:9001 0122 0002 37780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银行帐号:9001 0122 0002 37780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3)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帐。
(4)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5.3 招标人定于2022年9月29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交通网(http:// jtys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元和街道城东路160号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
邮 编:3236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钱和鑫 联 系 人:楼军、何仪
电 话:0578-5522906 电 话:0578-2028308 15869229555
传 真:0578-5522906 传 真:0578-2251356
备案单位: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