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嘉兴段)平湖合同段(项目名称)第TJ-2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嘉兴段)平湖合同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0]16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以浙交许〔2022〕5000233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湖市港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第TJ-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嘉兴段)平湖合同段包括改造乍浦塘航道及杭平申线沟通黄姑塘南侧叉口航道,改造3座桥梁(盐平塘大桥、虹霓大桥、平湖高桥),拆除老桥10座,改建护岸7.114km(其中新建护岸3.94km,加固护岸3.18km),土方55.96万方(含疏浚土方),以及航标、信息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其中乍浦塘航道目前基本达到Ⅴ级航道通航标准,涉及平湖市和嘉兴港区,桩号K5+673至K9+500航段属于平湖,桩号K4+341至K5+673航段为嘉兴港区与平湖界河段,里程为1.332km,折算后乍浦塘平湖段里程4.49km;杭平申线平湖段已按限制性三级航道标准改造完成,为集装箱船舶进入独山港区的通达性,按照限制性三级航道标准对杭平申线沟通黄姑塘南侧叉口进行改造,里程为0.36km。总概算金额约为169567.43万元,建安费约为99849.19万元。
本次招标的为平湖合同段第二施工标段,包括拆除老桥6座、新建虹霓大桥1座。具体概况如下:
拆除两座老桥,一座系当地三级公路桥,面宽8.5m,桥梁结构形式为连续梁桥。另一座系当地等外公路桥,主跨60m,面宽6m,桥梁结构形式为下承式系杆拱桥。两座老桥需要拆除并合并新建霓虹大桥。
新建虹霓大桥主线路线全长1483米,桥梁全长585米,全宽15米,双向两车道,配跨为(25米+6×23米)(简支变连续T梁)+52米(下承式钢桁架)+2×17.5米(简支T梁)+92米(下承式钢管混凝土系杆拱)+(4×23米+6×25米)(简支变连续T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和灌注桩基础,主墩桩基础采用4根直径1.5米钻孔灌注桩,桥面铺装采用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桥梁起点桩号K1+703.5,终点桩号K2+288.5。东岸主线两侧设置两条单向辅道,设跨河桥两座,全长均为26米,全宽7米,配跨为25米简支T梁;西岸主线两侧设置两条单向辅道,设跨河桥两座,全长均为39米,全宽7米,配跨为(25米+13米)(简支T梁);主桥东侧设箱涵1座(3孔6.5×4米),全长21.5米。
泗顾桥系农村公路桥梁,桥梁结构形式为系杆拱桥,主跨60m,面宽6m,设计水位1.96m,净宽55m,净高5m。
张钱桥系农村公路桥梁,桥梁结构形式为钢管系杆拱桥,主跨55m,面宽5.5m,设计水位1.96m,净宽55m,净高7m。
横塘桥系农村公路桥梁,桥梁结构形式为三跨中承式拱桥,主跨30m+60m+30m,面宽5.5m,设计水位1.96m,净宽46.5m,净高5.13m。
沈家桥系农村公路桥梁,桥梁结构形式为系杆拱桥,主跨60m,面宽5m,设计水位1.96m,净宽57.2m,净高5.035m。
本次招标建安费约为12956.01万元。
2.2技术标准:航道部分采用限制性三级航道标准,水深≥3.2米(乍浦塘段航道沿边坡加深至4.0米),底宽≥45米,弯曲半径≥280米;新建虹霓大桥为三级公路桥,荷载等级:公路-Ⅱ级,桥梁标准断面宽15米。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划为1个施工标段,即:
第TJ-2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①两座老桥拆除后合并新建虹霓大桥【配跨为(25米+6×23米)(简支变连续T梁)+52米(下承式钢桁架)+2×17.5米(简支T梁)+92米(下承式钢管混凝土系杆拱)+(4×23米+6×25米)(简支变连续T梁)】所包含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②四座桥梁【泗顾桥、张钱桥、横塘桥、沈家桥】的拆除桥梁及清运等工程的实施、完成等。
计划工期为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自2017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座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28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9月10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2年9月13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4: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5、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补遗书下载地址: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湖市港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5号 | 地址: | 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6楼 |
邮政编码: | 314000 | 邮政编码: | 314000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阮先生 |
电话: | 0573-85825853 | 电话: | 0573-83116900 |
传真: |
| 传真: | 0573-82710771 |
日期: | 2022年9月6日 |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 1、投标人应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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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 | 承诺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 | 自2017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座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工程的施工;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2017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2、若提供联合体中标业绩,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的任务应与其在本次投标中对应承担的任务相匹配。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一座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包括EPC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____(?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EPC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1、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____(?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效期内的____(?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