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申线(嘉善段)三级航道改造工程七星大桥拼盘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申线(嘉善段)三级航道改造工程七星大桥拼盘项目已由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赋码:2204-330421-04-01-646223,项目业主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http://jxszwsjb.jiaxing.gov.cn/jsmai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C040村道,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老路南侧向东,在桩号位置K0+537处跨越杭申线三级航道,而后继续沿现老路南侧向东,在K0+750附近与老路逐步一致后继续向东,终点与现有老路接顺(桩号K1+200),路线全长1.2km。设有大桥708.24m/1座,平面交叉2处,辅道1处,拆除老桥1座。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路基标准横断面宽25m,路面设计荷载BZZ-100KN,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3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路灯等其他附属工程勘察、物探(如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道路开口安评、施工总体安全风险评估、综合管线的迁改配合、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协助竣工图编制、3D动态效果图、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涉路专项安全评估(如有)等全部工作。
2.4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20126.4万元,建安费16219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约 446.3598万元。
2.5 勘察设计周期:
(1)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2) 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份数:按需提供)
(3)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 10个工作日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份数:按需提供)
(4) 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 20个工作日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份数:按需提供)
(5) 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等招标资料;(份数:按需提供)
(6) 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10 天内完成;
(7) 配合期服务:从项目设计合同签订至项目交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8)合同签订后60天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9)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
(10)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单独承担勘察任务。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设计单位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称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信用 中国 (浙江) ”网站 (http://credit.zj.gov.cn) 列入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 月30日上午11:00时止,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管理系统(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jsmain/)自主报名;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管理系统(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jsmain/) 在报名后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30 日上午11:00时止;
4.3招标文件发售价:免费。
4.4如有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疑问,请咨询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新点公司(咨询电话:(Tel)400-928-0095,0573-82512016)或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於主任0573-841295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11:0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六室(嘉善县环北西路263号)。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http://jxszwsjb.jiaxing.gov.cn/jsmain/)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嘉善县施家南路567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3-84606127
招标代理: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西路1212号4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573-84638899 传 真:0573-84738899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单独承担勘察任务。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设计单位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称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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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设计单位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称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 | 1、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含桥梁)的设计。 |
注:1、业绩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牵头人需承担设计任务,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本表所要求的设计业绩标准,投标人必须在资格审查表“(二)2017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①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为准。
3、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专业工程相应的业绩材料分别填写,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17年7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1座单跨60米(含)及以上的桥梁的设计业绩。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牵头人的自有人员。 |
勘察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住建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
路线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 | 1 | 由项目负责人担任。 |
注:本表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并在资格审查相应表后附:
1、对主要人员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①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未出现姓名、任职或工程规模等内容的还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为准。
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复印件,勘察、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且资格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如资 格证书中未体现聘用企业名称或不一致的,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交通运输部的 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管理平台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 ;
3、投标人在浙江交通网诚信信息系统人员职称等相关证书公开信息打印件。
4、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5、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 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