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城西街道引东村环城北路1号 2.2 建设规模:约7611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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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设计费支付方式: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全套施工图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 100%(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该部分合同价款的10%,主要材料进场后付该部分合同价款的的 25%(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主体封顶付该部分合同价款的25%单项工程完工付该部分合同价款的15%,验收合格结算核对后付至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双方确认价的 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3)设备购置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该部分合同价款的40%,主要设备进场后付该部分合同价款的的25%,安装完成并经验收付该部分合同价款的20%,结算核对后付至设备购置费双方确认价的 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4)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于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同时具备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壹级注册建筑师 ,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 ; 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类似业绩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金额以设计合同中工程造价金额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金额,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且证明文件须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 ; 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 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 ; 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类似业绩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有效期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C)施工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9 月 9 日 16 时 0 分 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3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民政局 地 址:泰州市环城北路1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15152601708 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109 电子邮箱:170185507@qq.com 联 系 人:申先生 电 话:0523-86882209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2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3 | 泰州市殡仪馆扩建项目(EPC)招标文件-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