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潮高铁城经三路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2022-09-10 17:26:45

平潮高铁城经三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潮高铁城经三路工程 已由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投核[2022]6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平潮镇高铁新城

2.1.2建设规模:经三路位于一期工程北部区域,是区域内南北向一条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5m,起点位于经社路,桩号K0+000.000,向南与港平路匝道A平面交叉到达终点,桩号K0+369.273,道路全长约0.369km

2.1.3合同估算价:654万元

2.1.4工期要求: 2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2 9 月,竣工日期:2023 4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平潮高铁城经三路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方、道路、排水、安全设施、照明等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2022年6月到2022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9  8 日至2022 9  22 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9  22 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3-698828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公司

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系人:朱仲英

电话:0513-85920810-803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