笠泽幼儿园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E320584032700135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笠泽幼儿园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审发[2021]163、吴行审审发[2022]1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吴江区励志路西侧芦荡路北侧
2.2 工程规模: 新增建筑面积约16770.23平方米,最大跨度22.4米,最大建筑高度18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
2.3 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土建、安装、装饰、配套工程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业)
2.4 监理服务期: 2022年10月10日至2024年8月29日共69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工程估算价约10104万元,监理费约154.3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
3.10 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的规定。
(4)本项目为代建项目,代建公司为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苏建招办[2014]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5]11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2年9月13日17:00时前 。
5.2获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 CA 锁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自行下载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吴江区东太湖大厦 地 址:吴江区银都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高磊 联 系 人: 戴亚丽
电 话: 0512-60900760 电 话: 0512-6366386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