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重发公告)(资格后审)
1、邳州市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的邳州市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陇海产城融合(河湾)片区一期开发建设项目 已经邳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邳行审投备〔2022〕41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一标段)监理投标。
2、源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运河街道规划邳新路南侧、青年东路北侧、南京路东侧、陇海大道西侧
3.2、工程规模:修建解放路东延、漓江路等7条规划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道路长度约12公里,占地585亩。建安工程估算价49600万元,监理费估算合同价约为330万元。
3.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市政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要求工期:540 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4、本招标工程共分肆个标段;本公告为邳州市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陇海产城融合(河湾)片区一期开发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一标段包含:
① 解放一街: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工程起点接现状南京路,工程终点接现状陇海大道,道路长1434.51m,道路红线宽度为30m;
② 解放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工程起点接现状南京路,工程终点接现状陇海大道,道路长1750.75m,道路红线宽度为50m;
③ 漓江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工程起点接现状中山路,工程终点接现状陇海大道,道路长2662.93m,道路红线宽度为30m;
④ 青年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工程起点接现状南京路,工程终点接拟建漓江路,道路长1637.78m,道路红线宽度为30m;
⑤ 成都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工程起点接拟建邳新路,工程终点接拟建解放路,道路长468.15m,道路红线宽度为45m;
⑥ 岠山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工程起点接拟建邳新路,工程终点接拟建青年路,道路长1185.77m,道路红线宽度为40m;
⑦ 郑州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工程起点接拟建邳新路,工程终点接拟建青年路,道路长1136.6m,道路红线宽度为45m;
⑧ 七条道路绿化,建筑面积120300平方米;
⑨ 公园工程,建筑面积52757.5平方米。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 2019 年 9 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 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55971 、 0516-80800966);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 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p)。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陆万元整。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开户账户号: 3203820441010000372241
联系电话: 0516-86622958
6.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为邳州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 4001538889、0516-67019013。
6.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09月06日至2022年9月30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2年9月30日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9月16日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9.1投标人投标报价52-54分
9.2投标人监理方案24分
9.3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分
9.4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9.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4分
9.6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6分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联系人: 李亚洲 电话: 0516-86611070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新沂市钟吾路102-10号
联系人: 韩坤召 电话: 151521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