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建设规模中“建设晒场1处,位于汤原镇正阳村,总建设面积为4146平方米”,现更正为“建设晒场1处,位于汤原镇北向阳村,总建设面积为4146平方米”。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
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原县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汤原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汤原县
联 系 人:刁先生
联系电话:0454-7629878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451-818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