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2-09-10 16:29:32

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2564.11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2778002002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代理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

总投资(万元):2564.11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01日2023年06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9日2022年09月16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新楼二楼208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16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0773-2240GNJLGCGK1728/1/2/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1]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一标段: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一标段;

二标段: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二标段;

三标段: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

四标段: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四标段。

2.2项目编号:

一标段:0773-2240GNJLGCGK1728/1;

二标段:0773-2240GNJLGCGK1728/2;

三标段:0773-2240GNJLGCGK1728/3;

四标段:0773-2240GNJLGCGK1728/4。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对检测伊通河流域、永春河流域、西湖流域的排水管网中3、4级缺陷的管网进行修复。

2.2、招标范围:西湖流域、永春河流域、伊通河流域管网等排水设施修复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日;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共计(27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2564.1109万元;二标段:1066.5254万元;三标段:811.6090万元;四标段:1086.42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子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一标段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二、三、四标段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业绩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二、三、四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或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4人、质量员4人、安全员6人,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岗位证书(或电子证书);

注:①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

②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1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认定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3.12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标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13本项目招标共4个标段。允许投标单位兼投,但不得兼中;评审顺序为:(1)一标段(2)二标段(3)三标段(4)四标段,若投标人已在一个标段中被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评审中,不再纳入中标候选人,其排名将顺延至下一名投标人;投标人须仔细核对所参与的项目标段,投标多个标段的投标人须分别递交各标段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下载错误标段的招标文件、递交错误的投标文件等情况,概不负责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998时30分至2022年916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及时间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新楼二楼208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如有)。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22号

联系人:曹英霞

联系电话:0431-84678839

 

建设管理单位: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031号  

人:曹英霞           

联系电话:0431-84678839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 周秀岳、郑蕾

       : 0431-81150785转8015、17743469025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