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咏春公园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2085平方米,拟建设内容包含水体工程、绿化种植、园路及服务设施等;计划工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义和村南侧,东至人民大街,南至建设用地,西至丙五路,北至丙六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67.41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605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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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南部新城公园绿地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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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咏春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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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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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义和村南侧,东至人民大街,南至建设用地,西至丙五路,北至丙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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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6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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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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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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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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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2085平方米,拟建设内容包含水体工程、绿化种植、园路及服务设施等;计划工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义和村南侧,东至人民大街,南至建设用地,西至丙五路,北至丙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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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4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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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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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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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16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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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咏春公园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260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2022〕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单位(招标人)为长春市南部新城公园绿地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咏春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A3205820001016055001;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2085平方米,拟建设内容包含水体工程、绿化种植、园路及服务设施等; 2.4计划工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义和村南侧,东至人民大街,南至建设用地,西至丙五路,北至丙六路;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拟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提供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人员信息记录。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及以上,监理员2人及以上;(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要求配备1名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监理工程师,配备1名具备造价师证书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人员信息记录。)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9月9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及时间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17767766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08室。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直播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账号,投标人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未进入或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南部新城公园绿地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联系人:贾国龙 联系电话:0431-8076585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立交桥下1号楼1-511 联系人:邵玉霞 电话:0431-8074558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环城路支行 账户名称: 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200013209200007939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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