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2-09-10 16:27:14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内容包含电气及电缆井等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324.0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长春市发展改革委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9814008001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强电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域

总投资(万元):324.0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内容包含电气及电缆井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13日2022年09月19日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19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强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TZB2022-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强电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1】67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TZB2022-27;

2.2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强电工程施工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强电工程,包含电气及电缆井等。以上工程量以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内容包含电气及电缆井等

2.5计划工期:2022101820221231

2.6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323.2278万元;

2.8建设地点:长春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应要求为提供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的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2、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

3.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

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应要求为提供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的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2、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12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域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9139时00分至2022年919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锁;(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17767766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1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腾讯QQ软件直播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QQ软件,加入腾讯QQ群,(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QQ账号)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进入远程开标直播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7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评标办法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0431-860009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092号中海凯旋门A5栋三单元10

联系人:吕善哲、李梦楠、梁鸿羽

电话:0431-820406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46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