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新嘉坡城、农大片区)第二标段

   2022-09-10 16:21:05

2022年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新嘉坡城、农大片区)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7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2022年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新嘉坡城),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6495.97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6029002002

建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标段(包)名称:2022年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新嘉坡城、农大片区)第二标段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部,东至华业玫瑰谷,南至天泽大路、西至滨河路、北至南湖大路

总投资(万元):6495.97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2022年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新嘉坡城),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4日2023年11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7日2022年09月14日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14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新嘉坡城、农大片区)(以下称“本项目”),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长净经审字[2022]34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及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年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新嘉坡城、农大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861.5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老旧小区及街区更新改造工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区域环境提升及水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区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等

2.3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2022年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农大片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2022年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新嘉坡城),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部,东至华业玫瑰谷,南至天泽大路、西至滨河路、北至南湖大路。

2.5计划工期:2022年10月14日-2023年11月30日,共计413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成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制度完善的承诺)。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价相关要求。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可依据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3.10 本项目投标单位仅可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兼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97900分至20229141600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27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投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2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6.3 项目评标方式为: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方式定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5号楼3楼
联系人:田丰  
电话:0431-8453373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王越

联系电话:17390920515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