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QT0400G2209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花江一级支流英格吐河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佳发改发[202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人为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公司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相关领域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花江一级支流英格吐河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
2.2项目地点:佳木斯市城区内
2.3项目规模:以四合山村为起点,顺山堡村南部岔口为终点修建生态护岸,结合现场实际踏勘情况选定护岸形式。生态护岸长度总计约为12.5km;河滨缓冲带工程分为绿篱隔离带构建和乔灌带构建两个子项目,绿篱隔离带布设于英格吐河沿岸,其采用植物篱形式构建,构建河滨缓冲带约114576平方米。生态隔离带的构建形式采用乔木林构建的形式,布设面积约77057平方米。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服务周期: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说明、图纸、概算等内容)。
2.6招标范围:
勘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包括相应阶段的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及测量、测绘工作。
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相关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其它配合服务工作。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82.7万元,其中:设计控制价:71.3万元,勘察控制价:11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本项目勘测设计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7日17时00分至2022年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2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78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4-8289967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万达路中段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0454-696033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
电 话:0454-760300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