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黑龙江医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022-09-10 16:00:00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GC0102G2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黑龙江医院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黑龙江医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哈尔滨商业大学北侧,学海街东侧地块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99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850.00㎡,包括门诊医技用房39030㎡,住院部29180㎡,综合楼14840㎡,发热门诊1700㎡,门卫100㎡;地下建筑面积14650.00㎡,为立体停车库及设备用房。设置床位1000张。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为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等的全生命周期而组织的全过程工程服务结束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2.6.1工程项目管理:报建报批、招标采购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现场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6.3造价咨询:工程计量支付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计价、工程索赔处理、投资偏差调整,及与本工程所有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

2.7最高投标限价:10,592,00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证企相符;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证企相符;

3.2.3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

3.2.4工程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证企相符。

注:以上拟派人员须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2年05月-2022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网上核查方式。(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以便于进行核实。以条码方式验证的,提供可查询条形码;以账号密码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3.1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3.2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关于加强过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代表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监理工作并具备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9月062100分至2022年09月1321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2年09月27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71000分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上述要求全部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上述要求全部负责人)等在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s://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3投标期间,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上述要求全部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9.4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6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地址:松北区世茂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韩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58799237

招标人: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41号

联系人:于先生  

 话:0451-55653086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7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074565192

电子邮箱:qj13074565192@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