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湾龙镇2022年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9-10 15:37:56

梅河口市湾龙镇2022年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YZB2022-117C-G

1.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湾龙镇2022年千村示范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mhk.gov.cn/下同)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12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湾龙镇2022年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湾龙镇

2.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0826]-0238号

2.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160000

2.5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有效期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6标人提供2022年1月-2022年7月31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9098时30分2022年91616时00分(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招标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4.2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纸质版回执提交投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5.3账户名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5.4账号:0750302011015200011468

5.5投标保证金数额:20000元

5.6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1)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柜台办理)

2)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银办理)

5.7提交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银行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000301;网银办理时须在摘要处填写:000301。如未按要求填写,属无效汇款,投标响应无效,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8采用保函形式: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内递交保函,逾期拒收)。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1209 00分

6.2开标时间:2022年101209 00分;

6.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梅河口市康美大道519号)第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梅河口市湾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湾龙镇

联系人:叶萌

电话::13844567722

2.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升阳街75号

联系人:袁晶晶

电话:0431-80881084

3.技术服务

用户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435-4578817

CA办理咨询电话:0435-3295811

网络技术支持(招标文件获取等)咨询电话:0435-457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