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城市道路综合管网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9-10 15:23:35

(法库县城市道路综合管网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城市道路综合管网专项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24-00130

项目名称:法库县城市道路综合管网专项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70,000.00

最高限价(元):1,9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1年(合同签订后) ,履约地点:法库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1)项目中期成果40%付款条件:通过局级审查、开具发票 (2)项目结题审查30%付款条件:通过专家评审、开具发票(3)交付成果30%付款条件:完成成果编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成果、开具发票。

3、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以及《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在地下管线普查数据的基础上,对支撑城市发展的各类专业管线进行综合布置,预留敷设空间和控制保护廊道,完善城市管网系统,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综合承载能力,以满足城市未来发展需要,保障供给安全。

二、技术规格等标准

项目研究范围为法库县主城区及开发区,规划期限为2022年-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年-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三、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规划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综合评价现状管线系统。依据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对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供热、燃气等专业管线进行系统评估。

2)明确各专业管线建设需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各专业专项规划,对接各专业公司,梳理和统筹各专业管线的建设需求。

3)分析管线建设条件。分析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综合管廊等因素,充分考虑道路交通流量和城市景观的要求以及管线运行安全的要求,识别适宜建设管线的路由。

4)完成管线综合规划方案。提供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供热、燃气7 个专业的道路管线综合平面规划方案。

5)制定近期建设方案。结合近期实施道路网及老旧管网改造方案,制定近期建设方案。

6)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四、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投影,中央子带午线123°。

五、主要技术依据

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2)《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

5)《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

6)《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2010

7)《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8)其他有关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0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北楼(E区)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供应商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也可以自行远程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由于疫情原因,供应商在开标当天需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法库县政府办公大楼E区

联系方式:024-27122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202-1

联系方式:024-23290001

邮箱地址:lndx1202@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03601000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杰、马诗衡

电  话:024-232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