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城区市政管网普查(国土空间规划三维可视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阜新市城区市政管网普查(国土空间规划三维可视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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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900-01251
项目名称:阜新市城区市政管网普查(国土空间规划三维可视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4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元
采购需求:管网普查(国土空间规划三维可视数据平台)建设范围、内容及深度。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0日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评审
1.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报价提交,若响应文件解密或报价提交时间超过30分钟,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因电子CA种类比较多,代理机构提供电子设备可能造成无法解密情况,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如因设备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可以进行远程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
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建议使用CA签章,签章情况遵循各CA平台规则,如使用扫描件形式上传响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M,并确保图片清晰,上传时供应商有自检功能,如因图片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 30 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响应文件如出现无法上传的情况可以换台设备或者更换网络环境尝试下载。
7.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8.具体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
二、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以及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文件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8号
联系人:孙铭若
电 话:0418-2195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名 称:凌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丹阳街北段18-1门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8-2567555
开 户 名:凌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050169760100000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8-256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