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

   2022-09-10 15:10:56

灯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灯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10 09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081-00123

项目名称:灯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402900.00元

最高限价:402900.00元

采购需求:实验边台、通风柜、中央台、全钢洗刷台、天平台、洗眼器等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9 08 2022 0916,每天上午08:0011: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0 0909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以前将备份文件加密发送至1911520034@qq.com邮箱,本项目通过腾讯视频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灯塔市

联系方式 13591923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阳市白塔区北哨街胜利路4号

联系方式:0419-2818886

邮箱地址:1911520034@qq.com

开户行: 辽阳银行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00148323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晓晨

电 话:15041948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