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特警业务用房维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公安局特警业务用房维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700-04376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特警业务用房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7,553.18元
最高限价:1,667,553.18元
采购需求:锦州市公安局特警业务用房维修,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工作。
3.3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4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9日,每天上午8:30 至12:00 ,下午:13:3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两个网站均需下载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六、开启
时间:2022年9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或供应商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提交的电子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政府采购网
2、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开标现场人员,要按照锦州市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执行。(详见每日锦州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998号
联系方式:13504160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石化新区B区15-58号
联系方式:0416-2410088
邮箱地址:lnrhyxgs@126.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50984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 话:0416-241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