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022-09-10 14:09:38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1500001304j22146x01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批复,并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工程计划投资56639.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内如意大街与思源路交汇处西北角;

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标准厂房、管理用房及室外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87937 ㎡(约 131.9 亩),总建筑面积为 113279 ㎡,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 105599 ㎡,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7680 ㎡。

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内容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2):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含)及B类以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本企业注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企业信用: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无行贿行为记录网页截图,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投标将被拒绝;

3)企业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在本标段的投标。联合体进行投标注意: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9800:00至2022年091423:59,逾期不再受理。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281030分。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281030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七、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人: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一纬路1号

人:姜洪英

联系电话: 0471-6677932

代理机构: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三路嘉逸大厦北楼十七层

人:李芳

联系电话:0471-5983421

   箱:wsdh2022@163.com 

期: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