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

   2022-09-10 14:05:38

一、招标条件
    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备案。以营辽开审批[202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辽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内。(丰园路、智泉街、区明路、兴旺街之间)
    2.工程规模: 工程: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802㎡,总建筑面积59003.6㎡,沥青路面积29006㎡,绿化面积3917㎡。建设混凝土标准厂房10栋,其中混凝土框架厂房6栋,钢结构标准厂房4栋,研发车间2栋,园区设备用房1栋。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最终将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且具备正式投入使用条件的项目整体交付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1017139001001

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802㎡,总建筑面积59003.6㎡,沥青路面积29006㎡,绿化面积3917㎡。建设混凝土标准厂房10栋,其中混凝土框架厂房6栋,钢结构标准厂房4栋,研发车间2栋,园区设备用房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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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工期要求:2022年10月05日 开工至 2024年10月05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勘察·综合类·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等相关内容;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6.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3.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4.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5.按营口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需求,凡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投标人均要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注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凭证及行程码绿码。各相关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16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李正辰

姓名:

李正辰

单位:

营口辽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

营口辽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辽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平街23-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正辰

联系人:

赵丹宇

电话:

0417-2909072

电话:

18240341117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赵丹宇

异议联系人电话:

1824034111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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