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21110020220007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9-24 16: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2-09-15 16:3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9-27 15:00:00 |
开标时间: | 2022-09-29 09:0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大洼区2022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盘锦市大洼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辽交规划(2022)176号和《关于大洼区2022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建设工程(第二批)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大交发(202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大洼区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贴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补贴90%、自筹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大洼区2022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 2.2合同估算价为5万元。 2.3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大洼区境内,维修改造工程11条路线,总长19.741公里。施工阶段监理。。 2.4工期要求:2022 年10月10日至2022 年 10月30日,计划工期20天。(最终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无。 | |||||||||||||||||||||||||||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 |||||||||||||||||||||||||||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0.05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2-09-27 15:00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08 08:30至2022-09-24 16: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9-29 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7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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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