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2年7月26日,更正公告日期:2022年8月8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 17日09时30 分。” 更正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6日09时00 分。”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澄清,请各潜在投标人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因未及时下载最新澄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2年7月26日,更正公告日期:2022年8月8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 17日09时30 分。” 更正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6日09时00 分。”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澄清,请各潜在投标人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因未及时下载最新澄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