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楼新建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楼新建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实验综合楼相关设备,具体技术规格及数量以供货要求为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轩和路南侧,富强北街西侧。
建设规模:保定市清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楼新建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总建筑面积7453㎡,包括实验综合楼5064㎡、地下建筑面积1850㎡、配套楼521㎡、门卫18㎡等基础设施工程。实验综合楼设置突发应急处置室、消防控制室、办公室、污水处理、污物暂存间、会议室、纯水设备间、培养室、微生物实验室、艾滋病实验室、水质实验室、洗消室、麻风实验室、无机理化实验室、有机理化实验室、样品接收室、小型仪器室、气相色谱、气瓶室、色谱室、 原子荧光、消化间、天平室、试剂存放室等。配套楼共设置疫苗库实验综合楼相关设备,具体技术规格及数量以供货要求为准、应急物资储备库、报告厅。
??2.2招标范围:实验综合楼相关设备,具体技术规格及数量以供货要求为准。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交货期: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实时进行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若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经审核无重大问题。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9 09:00至2022-09-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清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清苑区支农路00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华润万象城A座30层(仅办公)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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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宇 |
联系人: | 曹利明/王增强 |
电话: |
0312-8012007 |
电话: | 0311-8607604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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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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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yzj2002@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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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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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石家庄广安街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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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473070000181910001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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