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冬病夏治”供热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城区“冬病夏治”供热改造工程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主城区“冬病夏治”供热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文号为保发改投资[2022]8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市财政资金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编号:DZBD-2022-616
2.2项目名称:主城区“冬病夏治”供热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16个小区供热管网及楼内立管进行改造,管网涉及供热面积1098594. 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庭院管网主管道15609米、支线管道7500米,二次网主管道400米,更换楼内立管35638米,更换楼前管9300米,更换主管道3680米。对花椒园小区、小集后街3号楼、小集后街89号院加装二次网调平衡设备,并对二职中换热站所带1385户智能阀改造为调节阀等。
2.4工程地点:保定市莲池区
2.5 计划工期:工期11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通过施工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东方家园、西苑北区、大慈阁小区、中华小区、迎宾小区、秀兰家园9号楼;工程费预算金额为34683520.43元,供热面积668838.59平方米,其中:东方家园小区305502平方米、西苑北区(北区5栋楼)38222.11平方米、迎宾小区(包括迎宾三期)44210平方米、中华小区177400平方米、大慈阁小区100800平方米、秀兰家园小区9号楼2704.48平方米;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规格型号包括DN32、DN40、DN50、DN65、DN80、DN100、DN125、DN150、DN200、DN250、DN300、DN350,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规格型号包括DN65、DN80、DN100、DN125、DN150、DN200、DN250;镀锌钢管规格型号为DN70;
第二标段:401号院、大迪小区、武警家属院、市民宿舍、东部风景、花椒园小区、小集后街3号楼、小集后街89号院、尧和宁苑、尧和盛景。工程费预算金额为35079007.57元;供热面积429755.56平方米,其中大迪小区40760.1平方米、401号院14149.76平方米、武警家属院 2828平方米、东部风景小区179049.7平方米、花椒园小区 10400平方米、小集后街3号楼 6180平方米、小集后街89号院 10290平方米、市民宿舍25651平方米、尧和宁苑 112884平方米、尧和盛景27563平方米。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规格型号包括DN32、DN40、DN50、DN65、DN80、DN100、DN125、DN150、DN200、DN250、DN300、DN350,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规格型号包括DN65、DN80、DN100、DN125、DN150、DN200、DN250;镀锌钢管规格型号为DN7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热力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9 09:00至2022-09-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4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东盛路53号 | 地址: | 邢台市桥西区新八一路82号三层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54099 |
联系人: |
张启发 |
联系人: | 王光锋 |
电话: |
0312-2192120 |
电话: | 0319-221120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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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9-2211206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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