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礼区东环路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9-10 11:47: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礼区东环路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市崇礼区发展和改革局、张家口市崇礼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崇发改字【2022】107号、崇行审招核字第2022-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BDHGY-2022034 项目名称:崇礼区东环路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崇礼区万龙路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工程包含道路工程(含岩土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 道路长度1.52km,红线宽24.5m,双向4条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道路西侧单向布设,其中非机动车道宽4.5m,人行道含行道树设施带总宽3.5m。雨水主管管径D500mm,总长1.50km,全线设置D1400mm管涵,总长26.3m,设置方涵1座,尺寸6×2.4m,总长43米;设置0.5×0.5m~ 0.6×0.8m,路侧盖板沟,总长2.36km;给水主管管径为dn225mm,总长1.50km;全线共设15处消火栓支线,设1处排空支线,并于路口预留5处给水支线;再生水主管管径为dn315mm,总长1.52km;16?200电力管线1.66km;绿化面积为8810.5平方米。 计划项目总工期: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2.2                    招标范围:                    ⑴工程勘察、设计范围: 本项目勘察:根据文件相关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勘察工作,并编制完整的勘察报告;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⑵工程采购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 ⑶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建设工程包含道路工程(含岩土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 道路长度1.52km,红线宽24.5m,双向4条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道路西侧单向布设,其中非机动车道宽4.5m,人行道含行道树设施带总宽3.5m。雨水主管管径D500mm,总长1.50km,全线设置D1400mm管涵,总长26.3m,设置方涵1座,尺寸6×2.4m,总长43米;设置0.5×0.5m~ 0.6×0.8m,路侧盖板沟,总长2.36km;给水主管管径为dn225mm,总长1.50km;全线共设15处消火栓支线,设1处排空支线,并于路口预留5处给水支线;再生水主管管径为dn315mm,总长1.52km;16?200电力管线1.66km;绿化面积为8810.5平方米。 ⑷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基本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5)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7)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10 09:00:002022-09-1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市崇礼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东弘广业(河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口市崇礼区 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冠垣广场629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于杰 联系人: 郝艳云
电话: 0313-4612982 电话: 0313-218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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