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医疗集团共同体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能力提升项目-装修改造工程监理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医疗集团共同体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清批审【2022】0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清河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提升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清河县中心医院医共体、清河县中医院医共体、清河县第三医院、清河县第四医院应急医疗救治、医养和康复等服务能力,对各医院进行改造升级。其中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7600㎡,清河县中心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11505.40㎡,清河县中医院医共体改造面积1100㎡,清河县第四医院改造面积3200㎡。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装修改造工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1.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13 00:00:00至2022-09-1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0-09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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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清河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潘青越 | 联系人: | 黄松行 |
电话: | 0319-8290817 | 电话: | 0311-85943377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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