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105CN0010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天山路1920弄8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北横通道新建一期工程中山公园临时借地恢复工程 | ||||||
建设地点: | 长宁路780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对北横通道施工临时借用公园的10580平方米范围内区域进行整体恢复,主要包括公园绿化景观系统、道路地坪系统、水体、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技防系统、景观构筑物、厕所等内容。项目涉及的恢复绿化面积约10580平方米。 | ||||||
工程总投资: | 3825.7421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432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4314763.00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365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1、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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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 |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内(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倒推3年)承接或已完工至少一项:1、合同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申请人须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财务要求: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共3年财务报表(包括汇总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均处于盈利状态。 2)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8日 19时30分到2022年09月16日 19时3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62732211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26日 10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68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09日 19时30分到2022年10月14日 1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 15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地址: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绿色上海、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信息网、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3家但不足7家(含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招标人将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为入围投标人。4.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由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