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202PD0803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上海虹阳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浦东浙桥路289弄2号楼26层 | |||||||||
招标项目名称: | 唐镇同福苑小区外墙保温系统整体修缮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雅东路125弄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同福苑总建筑面积约69313.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58379.3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0934.28平方米,小区主要由6栋16层高层住宅和1栋2层综合楼和一个地下汽车库组成。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同福苑小区6幢住宅外墙保温系统修缮,维修面积为58950.5平方米 | |||||||||
工程总投资: | 1750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663.3752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6633752.00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181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项目负责人配置要求: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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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不作要求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资格预审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2021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pudong.gov.cn/shpd/xypd/025005/025005002/025005002001/ (2)投标人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8日 17时00分到2022年09月16日 17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916608639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29日 00时00分到2022年10月11日 0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7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地址: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同一标段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当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参加投标出现超过两家的情况,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委员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3.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4.投标人资格预审项目负责人要与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不能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