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大竹溪河观音滩至石河堰桥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大竹溪河观音滩至石河堰桥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22〕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永川区大竹溪河观音滩至石河堰桥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规划综合治理河道长度约7.8公里,采取河道岸坡治理、清淤疏浚、河堰整治、水土保持措施等,实现美化环境和防洪等建设任务。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3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09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永川区大竹溪河观音滩至石河堰桥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的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包括概预算编制)及后期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包括概算编制);
(2)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包括预算编制)。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II、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9-13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9-15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0-11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 | 代理机构: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永川区金域蓝湾一期北门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 62 号 |
联系人: |
潘光福 |
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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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