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郁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有机肥厂建设项目

   2022-09-10 10:04:48

彭水县郁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有机肥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郁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有机肥厂建设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彭水发改发〔202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苗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市基本建设头筹资金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重庆苗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芦塘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厂房、配电室及门卫室,总建筑面积约2812.36平方米及设备采购。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75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541.7万元  

2.4 招标范围:彭水县郁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有机肥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1)、(2)条资格条件:

(1)设备资质:

1.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注: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该情况视为废标处理;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该情况视为废标处理;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o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和职责。

3.2.2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4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联合体的各组成单位的资质范围须共同满足上述3.1条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5 投标时由牵头单位派授权代表,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由牵头单位负责 (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9-13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9-15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0-08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苗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鼎通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江北区五江路22号两岸首座2812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

蒋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78850606 联系电话: 023-6769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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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