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2022-09-10 09:08:40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2209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22]09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宁审批政投[2022]7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0631.84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0631.84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458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建设规模为14580米,1、本工程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共包含9条道路,分别为:滨河路,设计范围为海龙路-污水厂以西;海龙路,设计范围为滨河路-七里海大道;玖龙路,设计范围为滨河路-七里海大道;六经路延长线,设计范围为七里海大道-十三纬路;八经路,设计范围为滨河路-七里海大道;一经路,设计范围为一纬路南100m-五纬路;十二纬路,设计范围为三经路-滨玉公路;五纬路,设计范围为六经路-三经路、三经路-一经路;六经路,设计范围为为五纬路-七里海大道-三经路。道路总长度约14580米,占地面积约29.85万平方米。2、初步设计的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热力工程及概算,具体内容为:破损路面维修,施画交通标线,增设交通标志,雨污水管道维修、疏通,新建照明照明灯杆,新建供热管道及换热站,总投资额20631.8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滨河路、玖龙路、海龙路)施工项目,招标范围: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滨河路、玖龙路、海龙路)施工项目,道路全长6211.623米,道路面积约111867平方米,规划道路最高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排水工程,更换或疏通排水设施,最大管径为DN300 ;最大地下深度为1米;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配套工程。道路工程总造价大于300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6231.6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09月29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2名,应分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至 2022年09月08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8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9月02日2022年09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 款规定的投标人,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建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单晨 电话:022-69594013
传真:022-6959401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倍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大安大厦B座703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孙禄 电话:022-89514660
传真:022-89514660

日期:2022年09月0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单晨
电话:022-69594013传真:022-69594013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69118562传真:69118562电子邮箱: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