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贺州市大湾水库及供水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 (2)项目编号:HZZC2022-G3-990228-HXXM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授权主体:贺州市人民政府 (5)项目实施机构:贺州市水利局 (6)政府方出资代表:贺州市城投水务有限公司 (7)采购需求:广西贺州市大湾水库及供水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拟采购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内,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并确保该项目继续正常运营。 (8)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贺州市大湾水库工程位于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象狮村境内。贺州市城东水厂建设地点位于贺州市市区东侧的美仪村。贺州市莲塘水厂建设地点位于693县道东侧约500米,035乡道北侧。输配水管网主要分布在贺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及规划区的城市中心组团及莲塘--贺街组团贺州市东融大道南侧,潇贺大道北侧。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2782.45万元,其中:贺州市大湾水库工程总投资100246.82万元,贺州市城东水厂和莲塘水厂工程(一期)项目总投资72535.63万元。 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注册资本:3438万元 项目资本金:34380万元 股权比例:政府方出资代表货币出资1685万元,持股49%。社会资本货币出资1753万元,持股51%。 建设规模及内容:广西贺州市大湾水库及供水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由贺州市大湾水库工程、贺州市城东水厂和莲塘水厂工程(一期)2个子项组成,建设规模和内容如下: (1)贺州市大湾水库工程: 新建的大湾水库工程正常蓄水位为201米,总库容3262万立方米,建设输水隧洞5.8公里,输水管道总长20.2公里,主要建筑物有混凝土重力坝、取水塔、闸阀室、水库管理处等。 (2)贺州市城东水厂和莲塘水厂工程(一期):配套新建城东、莲塘两座水厂及配水管网,并分期实施。本期建设14万立方米/日供水规模(其中城东水厂供水规模8万立方米/日﹑莲塘水厂供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新建输配水管网DN200~DN1000(球墨铸铁管)长约104.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净水建(构)筑物、污泥处理系统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水务调度系统、供电外线。新建莲塘DN900原水支管0.5公里;新建贺街DN800配水支管4.1公里。 ①城东水厂用地约79亩,总供水规模13.8万立方米/日。本次新建一条净水线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水厂采用机械混合→网格絮凝→斜板沉淀→V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污泥处理系统含水率脱至80%左右,采用离心脱水技术。土建一次性全部建成,设备按一期安装。 ②贺州市莲塘水厂用地54.457亩,总供水规模9.4万立方米/日。本次新建一条净水线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日。水厂采用机械混合→网格絮凝→斜板沉淀→V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污泥处理系统含水率脱至80%左右,采用离心脱水技术。土建一次性全部建成,设备按一期安装。 ③外部管网工程:新建莲塘DN900原水支管0.5公里;新建贺街DN800配水支管4.1公里;新建一期输配水管网104.2公里。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主体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 (3)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①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关键部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发生提供);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②信誉要求: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期内在广西区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在联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资格预审公告中“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三、资格预审方法 (1) 资格审查方法: 有限数量制 。1、资格预审总分为100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选择前5家申请人作为候选人进入本项目的投标环节; 2、当存在申请人总得分相同的情况时,先按照“投融资方案、建设方案和运营管理方案”得分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当“投融资方案、建设方案和运营管理方案”得分相同的再按照申请人“项目业绩、综合实力”得分高低排序;“项目业绩、综合实力”得分还相同的,再按照“财务状况”得分高低排序。如上述得分仍相同,则按并列排名处理,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3、如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超过3名且不足5名(含5名)的,且均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所有申请单位可直接进入下一个采购环节,不再评审打分;第5名如为并列排名,一并进入下一采购环节。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且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申请人参与后续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方式:潜在申请人可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2)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品目,予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非强制采购的品目,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实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州市水利局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 联系方式:王工 0774-5123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领峰A座916 联系方式:陆工 15177192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工 电话:15177192014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项目采购人:贺州市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9日 |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贺州市大湾水库及供水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HZZC2022-G3-990228-HXXM)资格预审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