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路街道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8-28 11:30:19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大学路街道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川投资备【2207-511599-04-01-558036】FGQB-01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7-511599-04-01-558036】FGQB-017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
  2.2建设规模
  该项目景观面积约53000平米,配套功能场景建筑面积约1800平米,建设内容包含大学路道路一体化设计工程、配套功能建筑结构水暖电工程、景观提升工程、给排水工程、挡墙支护及美化工程(含夜景亮化、绿化等)、雕塑小品、城市家具及配套附属构筑物等,并对该区域现状问题梳理后对竖向标高、管网等进行优化调整。项目总投资额7200万元。
  以上建设规模最终以相关部门确定本项目功能及规划审批的面积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全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套功能建筑结构水暖电工程设计、室内精装饰设计、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挡墙支护及美化工程(含夜景亮化、绿化等)设计 、雕塑小品、城市家具及配套附属构筑物设计、道路工程设计、场平工程设计、排水工程设计、项目所需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5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大学路道路一体化设计工程、配套功能建筑结构水暖电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给排水工程、挡墙支护及美化工程(含夜景亮化、绿化等)、雕塑小品、城市家具及配套附属构筑物、室内外装修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计划工期
  约100日历天,须于2022年12月30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其中含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及用地报批手续等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后,工期可顺延,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和建设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1个单个合同(或单个合同含)建安工程费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或公园或广场的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单个合同(或单个合同含)建安工程费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或公园或广场的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一级(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27 00:00 至 2022-08-31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22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