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川渝合作荣昌?隆昌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红北二路D段标段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川渝合作荣昌?隆昌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隆发改投资〔2022〕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农发基金、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10%:80% ,招标人为 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隆发改投资〔2022〕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红光工业园区
2.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356.006亩,其中企业项目规划用地120亩,市政道路基础设施规划用地236.006亩;建设厂房面积约9.2万㎡,修建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建设600米环城东路东段、282米红北二路D段及3659米其他道路及道路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包含雨污分流、道路黑化以及高压线迁改等),本次招标工程规模:282米红北二路D段。
2.3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含施工图审查备案)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川渝合作荣昌?隆昌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红北二路D段标段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红北二路D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的施工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勘察设计企业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投标报名和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由牵头人负责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8 月 27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内江 市(州))(网址: http://ggzy.neijiang.gov.cn/ )—“登录”—“ 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隆昌市重庆路368号双创示范园8号楼11楼
邮 编: 642150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832-391466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1栋29层2906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28-854536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 年 08 月 26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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