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监所中山三路23号大院房屋适应性维护维修项目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市卫监所中山三路23号大院房屋适应性维护维修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511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25日 0时0分~2022年9月14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5.86
- 投标人资格条件:5.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5.2 投标人应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p)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p)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5.8 其他要求:投标人没有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 15时0分 - 2022年9月14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25日 0时0分 - 2022年9月14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时45分 - 2022年9月14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卫生监督所
-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支先生
- 代理联系人:夏工
- 联系方式:020-83873851
- 代理联系方式:020-38730932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市卫监所中山三路23号大院房屋适应性维护维修项目设计招标公告.pdf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卫监所中山三路23号大院房屋适应性维护维修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
- 20220530会后修改—市卫监所中山三路23号大院房屋适应性维护维修项目建议书(批复稿).doc
- 招标申请函.pdf
- 资金来源说明.pdf
- 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招标公告-08.22.doc
- 招标文件08.22.doc
- 市卫监所房屋适应性维护维修项目设计招标代理合同.pdf
- SL202208050015-20220824111304.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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