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和窑址保护利用设施(文物保护相关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已由藤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中和窑址保护利用设施(文物保护相关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藤发改投资〔2020〕459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博物馆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策划、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藤县藤州镇中和村 建设规模:针对中和窑址(古码头、古街、肥马岭)进行保护和修复建设。保护管理设施和环境整治:古街路面保护1000平方米(长250米,宽度约为4米),外立面改造,古码头、古街周边环境整治;展示利用设施:肥马岭、芝麻坪窑址展示保护工程,保护覆棚及木步道,仿古围墙150米,宣传栏4块;配套服务设施:生态停车场300平方米,排水设施250米,环卫设施、绿化景观、标识系统及监控安防系统工程。 本项目(R估算价?概算价):151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15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1、策划阶段:①中和窑址综合定位分析;②文化主题研究;③产品核心内容设计;④文化IP策划;⑤空间场景设计;⑥文化活动策划;2、工程设计阶段:①中和窑遗址的防护、展示设施;②中和窑遗址防护与展示配套的监控系统;③中和窑遗址关联历史环境要素的整治提升工程;④中和窑遗址及历史文化环境展示标识系统;⑤中和窑遗址考古工作站、考古成果展示兼文物保护宣传与管理用房等。3、施工阶段包括:经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4、本项目涉及的设备采购(如有),按项目建设与设计需求需要采购的设备。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3.2.2项目策划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3.2.4 施工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进度款支付方式: ①策划费支付方式:提交汇报稿并完成首次汇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策划费用的80%,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会评审并提交终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策划费用100%。 ②设计费支付方式:提交甲方方案设计汇报文件(初稿)签收确认并完成初次汇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设计费合同价的50%;方案通过自治区文物局评审并收到评审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设计费合同价的80%;根据评审意见完成修改,提交甲方最终方案文件(终稿),并提交全套施工文件签收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设计费合同价的95%;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合同价的5%。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 签订合同后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发包人确认,且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固定总价部分按每月完成工程量×藤县财政评审部门审核单价×(1- 5 %)×中标下浮系数(中标总价/招标控制价)的80%支付,不得高于每分部分项的80%;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暂列金额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竣工验收后固定总价部分支付至固定总价合同金额的80%,合同结算价经藤县政府职能部门评审,双方确认最终结算价后支付到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http://ggzy.jgswj.gxzf.gov.cn/txggzy/)同时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藤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电话:0774-7298205 10.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护进场交易各方主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所有进场交易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扫码、出示健康码方可进场参加交易活动,并要全程佩戴口罩,相关活动结束必须尽快离场。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博物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昊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藤县藤州镇河东区东山路 地 址:广西藤县藤州镇黄涌路 邮 编:543300 邮 编:543300 联 系 人:周其云 联 系 人:李文玲 电 话:18177435491 电 话:19172024043 2022 年 8 月 25 日 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m9dvUELW3VSZgI5REjFyQ?pwd=qumz 提取码:qum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