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村级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招标公告

   2022-08-28 10:06:00

项目概况

新丰镇村级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1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2C17

项目名称:新丰镇村级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丰镇村级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5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清扫服务 新丰镇村级生活垃圾转运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4,15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丰镇村级生活垃圾转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丰镇村级生活垃圾转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23日 2022年08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新丰大道128号

联系方式:0768-8622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地 址:潮州市湘桥区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10楼1005单元

联系方式:0768-228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华

电 话:0768-2289977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2022年08月23日


相关附件:

新丰镇村级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招标文件(2022082201).zip

新丰镇村级垃圾转运项目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