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凤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8-28 09:58:47

(十四五)凤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四五)凤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以《广西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2号)下达落实,并经凤山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项目建设单位 凤山县公路管理所 ,招标人为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按“以奖代补”的政策筹集,其中包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十四五)凤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E4512002876002054001001

2.2 建设地点:河池市凤山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十四五)凤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位于河池市凤山县境内,通畅工程(即改建硬化乡村道路)123.127公里(包含路面宽度4.5米的乡村道路30.516公里;路面宽度3.5米的乡村道路92.611公里)、提升工程1045.74公里(包含路面宽度提升至4.5米的乡村道路130.705公里;路面宽度提升至3.5米的乡村道路130.907公里;提升错车道乡村道路784.128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137.64公里(包含增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乡村道路1137.803公里)。

2.4 合同估算价:暂定43080.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2000万元,设计费约1080.61万元,具体工程量以设计文件或下达计划为准。

2.5 计划工期:36个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工期合计3个月(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开始计算,至施工图设计获得批复为止);施工工期33个月(自发包人或监理人所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时间开始计算施工工期,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为止)

2.6 招标范围:(十四五)凤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

2.7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技术规范及通过咨询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职称(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有类似工程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专指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三年(2019~2021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的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一 家设计单位和 一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3.7 投标人信用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9日,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 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5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河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p)。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河池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疫情期间,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5.5河池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1.12.75.16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6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质疑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康庄路9号

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9号阳光城·时代中心B座2220号

邮编:

102600

邮编:

530000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

郭工

电话:

0771-8060102

电话:

0771-5789574

传真:

0771-8060218

传真:

0771-5789574

电子邮箱:

13150999@qq.com

电子邮箱:

103519759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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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9.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凤山县交通运输局 0778-6812276

2022 年 0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