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09月14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5375001001
招标编号: HMAHMC12200120
建设单位:东莞市洪梅镇新庄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洪梅镇新庄村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
工程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新庄村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10720679.46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对原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和重塑。具体内容有:1.从洪梅新路桥西侧开始建设洪新路河堤延伸到望新路桥约6亩党建主题公园;2.新庄村“四小园”项目建设(从新洪路新庄村警务室处开始建设到新庄村驿站处道路两侧);3.村委会、文化广场、警务室建筑室建筑外立面提升改造。
发包范围:东莞市洪梅镇新庄村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绿化工程:乔木、灌木种植,地被,绿篱,花卉种植等(绿化养护期12个月);(2)景观电气工程:配电箱,配管,电力电缆,传感器,控制器,电缆手孔井等;(3)给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4)园建工程:拆除工程,地面铺装,入口景墙,警务室景墙,挡土墙,廊架一、廊架二,种植池,水磨石树池坐凳,木坐凳,童趣土坡,秋千基础,山型格栅,警务室,新庄村委会,文化舞台,喜宴楼,风雨连廊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2日 至 2022年12月1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9月14日15时00分 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22年09月14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8月23日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14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魏志强 0769-88439313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陈志溢 0769-23663761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19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5、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文的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招标项目是属于水利工程还是市政工程的类别按要求选择)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9、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洪梅镇新庄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 0769-88439313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新庄村洪新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3663761;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洪梅镇新庄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