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历史遗留废弃花岗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I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8-28 09:43: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岑溪市历史遗留废弃花岗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I标段)工程总承包 项目已由 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  岑发改资环【2022】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岑溪市国大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引用社会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岑溪市三堡镇振大村、蒙冲村、岑城镇河口村、上奇村  

建设规模: 本标段对广西岑溪永盛石矿有限公司琴笛冲花岗岩矿、广西岑溪捷成石业有限公司三堡县汶冲花岗岩矿、岑溪市三堡古右矿、岑溪市金华石材有限公司岑城镇河口黑石杉冲花岗岩矿、岑溪市岑城上奇石屋塘花岗岩矿、归鹤花岗岩矿、旺井冲花岗岩矿7座历史遗留废弃花岗岩矿山进行生态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地质灾祸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及综合利用工程、植被恢复工程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  5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 456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贰级 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和 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岩土工程类或水文地质工程或地质环境地质类(水工环)类或市政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的  级以上(含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工程类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R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桂建管201425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出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岑溪)(http://ggzy.jgswj.gxzf.gov.cn/cxs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1 10: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开标厅,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09211000分。

5.2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与投标文件内放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扫描件一致))、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受理该投标人投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岑溪)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岑溪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0774-8222536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人:岑溪市国大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迪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岑溪市大中路76                  址:岑溪市明都新城永兴一街162  

   编:   543200                            编:  543200          

人:   莫健滨                         人:   廖先燕       

   话:   07748239819                     话:  0774-813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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