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食品总公司县屠宰中心项目(一期)-冷库工程

   2022-08-28 09:38: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县食品总公司县屠宰中心项目(一期)-冷库工程已由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规【2019】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业县食品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751.61万元

10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4851001001
    报建号:
    建设地点:兴业县太平山工业园
    建设规模:兴业县食品总公司县屠宰中心项目(一期)-冷库工程,主要有本项目工程由一个两层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3182㎡土建部分及安装部分、兴业县食品总公司县屠宰中心项目(一期)-冷库工程-冷藏库设备、排酸库设备、速冻库设备等造价。
    合同估算价:1,751.61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定额工期12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兴业县食品总公司县屠宰中心项目(一期)-冷库工程,主要有本项目工程由一个两层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3182㎡土建部分及安装部分、兴业县食品总公司县屠宰中心项目(一期)-冷库工程-冷藏库设备、排酸库设备、速冻库设备等造价。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9002856024851001001,标段(包)名称:兴业县食品总公司县屠宰中心项目(一期)-冷库工程
    设计单位: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华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2022年08月17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玉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8日09时3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通过系统自动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http://ggzy.yulin.gov.cn)、 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
9.交易服务单位
    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5-3765007。
11.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p。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业县食品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宏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玉林市兴业县

地址:

玉林市玉州区石牛路与勤政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东盛华府东门对面桂东营业部三楼)

邮编:

537800

邮编:

537000

联系人:

凌圣理

联系人:

卢丹凤

电话:

0775-3771809

电话:

0775-2890018

传真:

0775-3771809

传真:

0775-2890018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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