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安流镇琴江两岸滨水绿道项目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五华县安流镇琴江两岸滨水绿道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2-1505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20日 0时0分~2022年8月24日 18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5日 9时0分 - 2022年9月15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20日 0时0分 - 2022年9月15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9月15日 8时45分 - 2022年9月15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古先生
- 代理联系人:陈工
- 联系方式:0753-4186802
- 代理联系方式:0753-2138188
- 招标监督机构: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753-4435883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施工图.rar
- 定稿五华县安流镇琴江两岸滨水绿道项目招标文件.pdf
- 五华县安流镇琴江两岸滨水绿道项目.COS
- 五华县安流镇琴江两岸滨水绿道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pdf
- SL202208180007-20220819163834.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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