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展厅建设项目(EPC)

   2022-08-28 09:22:34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展厅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207-440305-04-05-94026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展厅建设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2207-440305-04-05-940261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展厅建设项目(EPC);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8-27 09:00 至 2022-09-0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8-3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8-31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第十五条(五)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的,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人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经办人:浦智明
办公电话:13631694383
传真:
手机号码:1363169438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德然
办公电话:1530755681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7-440305-04-05-940261001001
标段名称: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展厅建设项目(EPC)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9-02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550 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硬装、空调、设备、系统等一体化建设的内容。具体以出具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总投资:55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在投标前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委派):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2、设计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委派):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类别为建筑装饰等相关专业)。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 2022-08-26 16: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