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2-08-28 09:16:41

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2-1523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27日 9时30分~2022年8月31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投标人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招投标期间不得更换。(注: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水运工程系列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注:应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注:应附职称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6)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不小于7万吨级(含码头结构设计不小于7万吨)的码头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施工工作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质量鉴定书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技术指标,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7万吨级(含水工结构)或以上泊位的码头工程项目设计工作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设计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及施工图批复文件复印件,业绩的建设规模和认定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文件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技术指标,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单位(施工单位)必须符合上述条件①,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必须符合上述条件②。非联合体投标,必须同时符合条件①和②。 (7)投标人近三年均有盈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2019-2021年)。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11)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代建、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3.2本次招标接受体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均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招标人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见附录),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牵头人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及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5)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除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招投标期间不得更换。(注: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0日 9时0分 - 2022年9月20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0日 8时30分 - 2022年9月20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揭阳市大南海港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凌工
  • 代理联系人:黄工
  • 联系方式:020-83051032
  • 代理联系方式:020-82211756
  • 招标监督机构: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 监督电话:0663-823737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 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