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苑小区配套设施和停车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东苑小区配套设施和停车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519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26日 17时0分~2022年9月16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0.48099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2、国内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关于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即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 p)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除外),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5、投标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范围为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 3.6、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的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本公告附件一),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黄埔区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范围为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6日 9时30分 - 2022年9月16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26日 17时0分 - 2022年9月16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9月16日 9时15分 - 2022年9月16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黄工
- 代理联系人:李工
- 联系方式:020-82298936
- 代理联系方式:020-83064172-8014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招标公告(最终稿).pdf
- 发改局关于东苑小区配套设施和停车楼建设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 用地批准书doc.pdf
- 东苑小区控规导则层及红线 Model (1).pdf
- 9.招标公告-东苑小区配套设施和停车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0824.doc
- 10.招标文件-东苑小区配套设施和停车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0824.doc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关于前期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 授权委托书.pdf
- 委托书.pdf
- 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人授权代表委托书.pdf
- 招标申请函.pdf
- 东苑小区控规导则层及红线.rar
- SL202208190001-20220826111034.GZZB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