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9月15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5606001001
招标编号: SSASHC12211194
建设单位: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工程名称:松山湖通湖礼廊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市松山湖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04702962.13元
工程规模:松山湖通湖礼廊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总范围约14.5万平方米,改造实施面积约117270平方米,改造示范段总长约2.7公里,其中沁园路1.6公里、红棉路1.1公里。
发包范围:松山湖通湖礼廊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按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拆除、土方、道路铺装改造、增加非机动车道及绿道、原生植物梳理、植物种植、管线改迁、灯光、雕塑小品、城市家具、智慧灯杆、景观给排水、廊架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 (1)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负责其他市政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职称证信息符合招标公告第3.2.3项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09月30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8月25日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本招标资料。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张锐峰 0769-2232062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何小雪 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作为联合体成员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有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为负责实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对招标人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1项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900万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9、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电话:0769-22320622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海德广场A座12楼。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52033;地 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