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的涛圩镇大市场厂棚集中式320KW光伏发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涛圩镇大市场厂棚集中式320KW光伏发电站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永江财采计【2022】0052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WX-永-2022-0814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元人民币) |
评审劳务报酬(元人民币) |
01 |
涛圩镇大市场厂棚集中式320KW光伏发电站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1278145.00 |
1259245.00 |
18000.00 |
900.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四类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本采购邀请供应商,请于 2022年 8月26日至2022年 9 月 01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4 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在湖南永州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河东梅湾路68号(市联通公司对面))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非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该职员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文件);③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谈判文件。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人民政府
(2)地 址: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苍梧路
(3)联系人:杨燕
(4)电话:18674642490(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永州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河东梅湾路68号(市联通公司对面)
(3)联系人:杨挥军
(4)邮 编: 425000
(5)电 话:0746-8667168、17774633666(经本人同意公开)
(6)电子邮箱:759055824@qq.com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内按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获取方法: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自行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投标项目报名-获取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注册方法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使用手册。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c中型c 小c 微型c
c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c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